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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9-11 09:20:12     来源:      点击数: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文件

 

合人社秘〔2018〕368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

扶持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3日        


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

资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有关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肥创新创业,根据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资助对象。创业扶持资助对象为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获得本细则规定的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第三条  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无偿资助。

第四条  资助标准。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经评审,按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重点资助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发展的项目。

第五条  申报条件。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

(三)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

(四)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五)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第六条  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和就业创业证;

(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四)申报项目计划书;

(五)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六)无不良信用和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七)申请表中涉及数据和内容的证明材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项目,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第七条  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项目受理和初审:在校生向所在高校申报,各高校初审同意后直报市人社部门;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申请人,由创业孵化基地收集汇总后经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部门;个人创业项目申请经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部门。

(二)专家评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申报项目的产业类别,在专家库中随机选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团对申报项目产业导向、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促进就业等要素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在资助总额内择优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资助金额为10万元的,项目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需在评审会上或创业项目竞赛上进行现场答辩。

第八条  评审结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及其法定代表人、扶持项目、扶持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九条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人社部门按规定将扶持资金拨付到资助对象的银行账户。

第十条  创业项目扶持经费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合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财社2017384号)执行。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本实施细则已在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登记号为HFGS-2018-095。

 

附件:1.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2.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


附件1

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毕业时间(在校生填写入学时间)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在校生填写所在学校)

学历

性别

专业

工商注册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地

企业名称

(个体工商户名称)

企业开户行

开户名

企业银行账号

注册资本

申请人所占股份比例

经营场所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QQ号码

近三年获得资助情况

申请陈述

(包括:主营业务、雇用员工情况、发展计划、市场前景分析等,可附页)

申请人声明

上述内容均据实填写,如有不实自动取消资助资格。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学校初审意见:

 

 

 

(盖章)

      

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2

 

 

 

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

 

 

 

申报人姓                  

创业企业名称:                 

企业地                 

联系电                 

 


目    录

 

一、申报企业和团队简介………………………………………页码

(内容:1.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合伙经营的,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3.创业企业基本情况,创业团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产权、股权分配情况,参加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情况等)

二、创业项目概述………………………………………………页码

(内容:项目是否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项目背景及产品基本情况,包括商业运营模式,项目优势及前景分析。)

三、市场分析……………………………………………………页码

(内容:项目的市场定位、市场容量及发展趋势、预估市场份额、市场竞争状况及项目竞争力分析)

四、资金与财务…………………………………………………页码

(内容:财务状况情况,目前营业收支、现金流水、盈利点,并预测1—3年内的财务状况。)

五、企业管理与营销策略………………………………………页码

(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可行、阶段目标递进,项目开发、生产、销售等规划。)

六、项目科技含量及带动就业…………………………………页码

(内容:创业项目的技术含量,如拥有发明专利或创意独特等说明,带动就业人数情况,并附社保证明)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