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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9 10:02:59     来源:      点击数:

学前教育系、艺术系、外语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8]4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实通知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紧跟就业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2019年高校毕业生总量高位运行,影响就业的因素较多,就业工作压力依然较大。为此,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稳就业”为目标,切实提高认识,把握就业形势,统筹谋划就业工作,积极拓展就业渠道,确保就业工作成效。

二、引导择业观念,促进基层就业

结合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摒弃盲目追随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传统就业模式,积极引导毕业生从事新业态、新产业、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产业(工程),以及农村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民营经济等大有可为的领域锻炼成长。在就业工作中要大力宣传基层就业政策,落实好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努力营造社会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成长成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支持大学生在部队建功立业。

三、关注困难群体,强化就业帮扶

在就业工作中贯穿扶贫理念,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群体要特别关注,及时摸清基本底数,建立帮扶台账,做到分类指导、精准发力。各系要落实“一对一”精准帮扶措施通过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岗位推荐、发放求职补贴等多渠道,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同时,充分挖掘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优先为困难群体推荐岗位,落实就业指导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提升就业帮扶成效。

四、融合政策措施,推进创新创业

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必修课体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开展好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奋斗精神。

要进一步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综合利用创新创业政策,强化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促进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努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五、加强就业管理,规范数据统计

严格执行教育部“三个严禁”、“四不准”规定,防止虚假、歧视、欺骗等不良信息进入校园,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就业工作管理,细化就业工作程序,规范学生签约行为,促进就业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就业数据统计标准,确保就业数据完整准确,加强就业数据的审核审查,维护基础数据的客观性、严肃性。   

                                                           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