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8年春季新站高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我校2018届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对外汉语、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专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1.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4月8日至4月19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15高专班毕业生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13初专班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2.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新站高新区指定医院合肥市体检站体检(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联系电话:62610039)。
根据与合肥市体检站的协调,每天的体检人数和体检时间安排如下,各系根据情况安排负责老师和毕业生按时参加体检。
3.现场确认。4月23日前,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按要求将现场确认材料统一交给辅导员、班主任,各系审核后,交到就业指导中心,4月24日就业指导中心带确认材料统一到新站区庆平希望学校(文忠路与磨店路美食街交口)现场确认。
特别强调: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按照要求将整理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辅导员、班主任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按时提交、缺少材料、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上报。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5.颁发证书。证书由学校统一领取后发放到各系,毕业生可在7月返校时领取。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外语教师资格申请人,请在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首页,“申请资格种类”栏,注明申请的语言种类 ;
2.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张复印件);
3.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2,各系填写完毕后,以系为单位到办公室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3);
5.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教务处提供);
6.15高专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13级初专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学校印章(教务处提供)。
7.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将收取到的照片粘贴在A4打印纸上,在照片背面和粘贴处下方写好毕业生姓名,便于后期查找撕下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一份(附件5),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照片处也需有体检医院加盖部门公章;
特别提醒: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种类的教师资格证的体检表不同,请根据个人情况自行正反面打印,并带到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摆放整齐,具体排序请参照《2018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所需材料》(附件6)准备。
注: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班级学生申请所交材料,并填写《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各班审核表》(附件1)与现场确认的材料一起交到各系就业工作人员汇总。4月23日下班前各系汇总盖章后交到就业指导中心。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申请人员在申请前,应认真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对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咨询辅导员、班主任或致电咨询就业指导中心(62520138)。
六、温馨提示
1.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2.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毕业生可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了解认定过程(附件7)。具体相关情况请在新站区教育信息网查看《新站高新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附件1:《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各班审核表》
附件2:《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3:《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5:《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附件6:《2018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附件7:《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合肥幼专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请附件.rar
合肥幼专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