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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大学生创新创业精英训练营”营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30 15:27:07     来源:      点击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学校双创教育发展,我校将于2023年12月上旬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精英训练营”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报名学生应为2022级在读专科学生,五年制学生应为2020级。

2.对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及赛事有强烈兴趣且愿意积极参加第十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

3.品学兼优,有充足的时间参加训练,能够服从训练营安排;

4.参与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的学生优先。

二、训练营规模

第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精英训练营”拟选拔30-60名营员。训练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训练内容

1.创新创业项目辅导。邀请创新创业竞赛指导专家,对营员创新创业项目开展辅导,完善其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其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

2.创新创业讲座。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校友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在营员中树立创新创业榜样,建立创新创业志向;

3.企业参观游学。通过各类社会孵化器、企业的实地参观和校外活动开展,营员走进社会、认识创业,提升学生视野和眼界。

5.参与创新创业赛事。通过组织营员参与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作用,在赛事中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综合能力与素质。

四、选拔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后提交至系部,系部汇总筛选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提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刘颂岩老师处。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积极选拔出一批对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及赛事有强烈意愿的学生参与此次培训,原则上各系部创新创业负责人应一同参加培训。

2.广泛宣传。各系部要着力提升学员选拔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通过系部内媒体网站公布、基层组织摸排等方式,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

3.严格标准。人选推荐是实施好“创新创业赛事训练”的前提和关键,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考量、严格把关的原则,突出人选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对有意向自主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重点推荐。

六、其他说明

1.本期训练营学员通过考核结业后,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2.本训练营参训学员所带领的团队,可以做为2024年创新创业相关赛事的种子选手,享受重点辅导、交流培训等服务;

3.学员须全程参加训练营所有课程和训练项目,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凡有旷课现象者不能结业;

4.其他训练营相关事宜咨询,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刘颂岩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