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学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多渠道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省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毕业生。
(二)2025届联合培养本科毕业生参照安徽建筑大学通知要求申请。
(三)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
2.申请方法:符合补贴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以下四种渠道中任意一种,进入“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以下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任选其一,不得重复申报)
①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
②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
③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
④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二)系统审核校验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
2.操作流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集中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三)人工审核校验
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未通过,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者,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加盖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系部初审,再由所属系部统一提交至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复审。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信息系统未审核校验的,不能提交人工审核校验。
系部初审:10月10日至-10月31日
就业指导中心复审:11月1日—11月23日
(四)公示(2024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我校将在就业指导中心网页同步公示。
(五)资金拨付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4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六)常态化发放(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可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线上申请提交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于毕业生申请提交信息的次月底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线上审核校验未通过的,参照人工审核校验流程办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部要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2.规范审批。各系部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工作,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保持一致。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
3.严明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根据报送要求严格审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
4.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务必关注自己姓名、银行卡信息是否正确无误,如果有误将会影响补贴发放。
四、咨询电话
0551-62520149
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