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确保2025届毕业生档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毕业生档案整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1.各系部按照下表所需档案材料到指定地点领取相关材料。

2.各系部按要求自行将毕业生档案整理齐全,移交材料时按照“合肥幼专2025届毕业档案详单”的顺序排列。填写“合肥幼专2025届毕业档案详单”,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并盖章)于6月30日-7月3日以系部为单位移交至少荃湖校区行政会议中心204就业指导中心。
移交日期为:公共教学部、智能科学技术系6月30日;艺术系7月1日;学前教育系7月2日;社会管理与服务系7月3日。
二、档案整理要求
1.毕业生档案封面表格内容根据现有材料情况填写,没有的不填写。
2.档案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成绩表、实习鉴定表、入学档案、教师资格认定表、组织关系材料、党校学习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处分材料、档案转递单。
3.档案袋中实际有的材料在毕业生档案封面勾选“有”,没有相应材料的勾选“无”,档案封面没有的可以补充,请根据《合肥幼专2025届毕业档案详单》中的条目进行补充。
4.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实习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入学档案为每位毕业生都有的材料,如出现少材料的情况,请联系相关材料负责人。毕业生处分材料按照要求必须装入毕业生档案,如果处分撤销,连同处分撤销文件一并装入毕业生档案。
5.凡涉及要登记或填写档案材料的,要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规范、工整和清楚,切勿涂改。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其在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大学生出国出境、计算工龄、工作流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升学等方面的重要凭证。毕业生档案中归档材料的错误、缺失等,都会给学生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
2.毕业生档案整理和转递工作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落实。
3.整理毕业生档案的老师要本着严肃、认真、客观、真实、保密和负责的态度与原则,全面完整地整理好毕业生档案,切勿装错或装漏档案或弄虚作假。
附件:合肥幼专2025届毕业档案详单
学生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