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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人员参加GCDF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6 10:37:30     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专业化水平,强化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学生生涯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助力学生精准定位职业方向、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学校决定选拔优秀人员参加GCDF(全球职业规划师)培训。

GCDF培训作为国际认可的职业规划专业认证培训,体系完善、标准严苛、质量顶尖,能系统性提升从业者的生涯咨询专业能力。通过组织参与该高质量培训,培育一批具备高水平生涯咨询能力的骨干力量,为学校就业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选拔范围与条件

(一)选拔范围

1.具有3年及以上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授课经验的教师;

2.担任专兼职辅导员且完成2届及以上学生培养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关爱学生成长;

2.业务能力突出,熟悉职业生涯规划理论与就业指导流程,在课程授课、学生辅导等工作中表现优异,获得师生认可;

3.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共情疏导及问题解决能力,热爱生涯咨询工作,愿意投入时间精力提升专业素养;

4.身体健康,能够保障完成全程培训学习任务,且承诺培训合格后服从学校安排,参与生涯咨询工作;

5.近3年无教学事故、工作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11月26日--11月30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GCDF(全球职业规划师)培训个人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授课年限证明、获奖证书等),经所在系部审核后,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925770275@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GCDF培训申报-姓名-所在单位”。

(二)学校评审(12月3日--12月5日)

学校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

三、服务承诺与管理

正式确定的培训人员,需在参加培训前明确承诺培训合格后,自愿参与学校生涯咨询工作不少于3年,且在服务期内每年接访学生个案不少于8个(由就业指导中心分配)。服务期自取得BCF线下培训证书之日起计算。

学生处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