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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发布日期:2023-06-05 15:10:37     来源:      点击数:

1、对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1)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4)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省内中小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6)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7号)

2、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低保或者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78号)

3、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

4、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