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缓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短缺的局面,墨玉县决定面向全国各大院校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习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高校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在校生(中专学历要求学前教育专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实习补助
招聘的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受以下待遇:每月享有2500元实习补助(首月包含1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提供住宿及床上用品,并报销每学期往返一次交通费(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四、实习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五、招聘组人员
我县此次招聘将分六个组赴疆内外进行招聘。
第一组:甘肃,贵州,负责人:朱枢国,联系电话:15001415145;
朱德才,联系电话:17684734234;
第二组:甘肃、四川、重庆,负责人,张登山,联系电话:15001545831;周骏,联系电话:15294335505;
第三组:陕西、山西、山东,负责人:孙文玲,联系电话:15009053206;刘笑宏,联系电话:17762096763;
第四组:河南、安徽,负责人:王标,联系电话:18699198895;
张龙飞,联系电话:18603941568;
第五组:东三省,负责人:李云平,联系电话:15199283989;李艳君,联系电话:15109030665;
第六组:云南,负责人:王威基,联系电话:18719979500;任金,联系电话:13779191240。
六、优惠政策
实习结束后,我县积极为实习生创造就业条件,鼓励其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入特岗序列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墨玉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